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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馆办理领事业务的注意事项
2021-08-20 09:46
 

当前,世界许多国家面临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疫情形势下的公共卫生防护,为侨胞更好地提供领事证件服务,请来馆办理领事证件业务的人员注意以下调整事项:

一、确需来馆办理领事业务时,请事先通过邮件或电话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准时到馆。

二、入馆时接受体温检测,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人员不能进入使馆。随身物品需接受安全检查。

三、进馆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四、领事部邮箱及联系电话

邮箱:consulate_wsm@mfa.gov.cn

护照、旅行证、公证业务:28897

认证业务:              2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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