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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的常见问答
2018-12-12 05:55

  关于公证的常见问答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否办理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

 

  三、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声明书、委托书、指纹、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公证必须由本人亲自到驻外使领馆申办,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

  (二)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

  (三)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办理。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办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的,驻外使领馆不予办理。

  (五)驻外使领馆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事务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合同、协议类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但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涉及国内房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

  (六)出生、死亡、无犯罪记录等公证,应向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申办,驻外使领馆不出具上述种类的公证。

  (七)中国国内出具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驻外使领馆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上述证书办理公证。

  对驻外使领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委托书公证。

 

  四、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

  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

 

  五、公证书会过期吗?

  婚姻状况、无犯罪记录等涉及事实可变性较强的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但各国接受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可能不同。

 

  六、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办理为4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使领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都是中文的吗?

  如公证书在中国国内使用,驻外使领馆以中文出具公证书;如公证书在驻在国使用,则可以驻在国接受的文字出具公证书。

 

  八、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公证文书可在什么国家使用?

  中国驻外使领馆一般只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业务,办妥的公证文书可径在中国境内或驻在国使用。

 

  九、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哪些种类的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国籍、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十、委托书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委托书内容一般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以及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或捺指印、委托日期等。为便于使用,建议当事人按中国境内文书使用部门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填写,如无相关格式,也可自行拟写。

 

  十一、旅居某国的中国公民陈女士和张先生在中国内地结婚,现想离婚,如何办理委托书等公证?

  如居住国法律允许,陈女士和张先生可在居住国主管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循如下途径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一)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可亲自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二)亲自或委托他人在中国内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若委托他人在国内法院诉讼离婚,当事人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办理用于诉讼离婚的“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和“民事诉状”、“民事答辩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拟就的“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和“民事诉状”等文书;

  2.申请人完整填写的申请表;

  3.申请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结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驻外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二、中国公民王女士拟在某国同当地公民登记结婚,当地民政部门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为其出具“对婚姻无异议”的证明。使领馆可否为其办理?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王女士出具在当地使用的“对结婚无异议”证明。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完整填写的无配偶证明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未婚、离婚或丧偶未再婚公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