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萨摩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于2025年4月2日生效。
根据协定相关条款,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和持有效的萨摩亚独立国外交、官员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因访问、商务、探亲、旅游、私人事务等事由,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如需在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上述期限的,或者在另一方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