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签证种类
第二部分 签证申请流程
第三部分 各类签证所需专属申请材料
第四部分 特别提示
第一部分 签证种类
签证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D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F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G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J1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超过180日)记者 |
J2 | 赴中国进行短期(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L | 赴中国旅游人员 |
M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Q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R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S1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S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第二部分 签证申请流程
一、在线填写申请表
使用“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网站(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请注意:
1、任何不实、不完整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2、申请人须上传本人合格证件照片,如上传非申请人本人照片,使馆将拒绝受理该申请。
3、使馆审核后如要求修改或补充材料,请按使馆要求修改申请单和或补充提交材料。
二、到馆递交申请
网上提交申请、获使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亲自到馆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照片: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
三、生物信息采集
申请人到馆递交申请材料时,需按要求采集生物信息。
以下人员可免于采集指纹: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外交护照持有人及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人。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可予免采,但需出示五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一次或者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短期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人。
四、缴费取证
申请人凭使馆开具的《取证单》前往ANZ银行(澳新银行)柜台, 按照《取证单》上标注的费用,存入我馆银行账户,并在备注栏填写《取证单》号码。
缴费成功后,申请人按照《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持《取证单》和《银行缴费凭证》原件到使馆领取签证。
第三部分 各类签证所需专属申请材料
C字签证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字签证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F字签证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G字签证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J1/J2字签证申请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L字签证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M字签证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字签证
(一)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Q2字签证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R字签证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复印件
S1字签证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S2字签证
(一)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X2字签证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字签证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第四部分 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